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涂刚律师,四川仪陇人,中共党员,执业于四川营欣律师事务所,毕业于重庆社会工作学院,法学本科文凭。2003年至今一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承办案件数百件,对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建筑工程、企业法律顾问有独到的见解,深受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好评,涂刚律师将“以己之学、谋君之事”作为人生格言。认真办理好每个案件,为当事人维护最大的法律权利为宗旨。同时,涂刚律师认为,作为律师不但要有聪慧的头脑、明锐的思维、伶俐的唇舌、丰富的法律知识,更应当具备演说家的演讲艺术。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

分类:生活随笔    时间:(2015-05-22 10:43)    点击:163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

  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解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的特殊方法。责任推定,是指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当事人应当负某种责任,而不论其实际上是否负有责任。只要当事人的行为符合某种设定的情况,当事人就应当被推定为责任者。推定的责任有可能与当事人实际存在的行为与所负的责任一致,也有可能不一致。责任推定的作用,一方面是为了约束当事人的行为,另一方面是为了便于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当事人逃避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推定其当负全部责任。实践中应注意的是,如果只是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毁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还不能就此推定出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还要看被破坏的现场和证据能否据以认定事故责任。如果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交通事故责任仍然被认定的,还应根据证据认定。只有在经过上述工作确实无法认定时,才能推定该当事人负该交通事故的完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应当推定其负全部责任。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涂刚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损害赔偿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涂刚律师,涂刚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涂刚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19864955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涂刚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充律师 | 南充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涂刚律师主页,您是第21333位访客